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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体情况
(一)机构设置情况
南京市体育局机关内设处室7个:办公室、政策法规处、群众体育处(足球发展办公室)、竞技(青少年)体育处、体育产业处、体育经济处、组织人事处,另设有机关党委。直属事业单位14个:市体育运动学校、市重竞技运动学校、市水上运动学校、市中山东路体校、市清凉山体校、市足球运动学校、市龙江体校、市体科所、市体彩中心、市全民健身中心、市体育训练中心、市体育总会秘书处、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(市场监督办)、市竞赛指导中心(大赛办)。
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市体育局成立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局主要领导为是第一责任人,1名副局长具体分管;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,具体负责市体育局网站信息维护、政府信息公开和微博等新媒体建设,以及组织协调相关日常工作。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市体育局办公室;办公地址: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;办公时间:9:00~12:00,14:00~18:00(节假日除外);联系电话:025-84653562、传真:025-84653522;电子邮件:liufeng@njsports.gov.cn;邮政编码:210002。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32窗口,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,联系电话:025-68505232。
(二)主动公开情况
2020年,市体育局门户网站新闻动态类信息988条,局长信箱办理市民来信89件,在南京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;公布《南京市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》《南京市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》等部门财政信息;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93条;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件次3件。
(三)体育事业发展情况
一是聚焦增强人民体质,推动体育民生实事落地落实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.98平方米,建成“10个健身小绿园”“80公里健身步道”,更新400套健身工程(点)器材,新建9片乡镇多功能运动广场、21片笼式足球、17套二代健身路径等新型体育设施。扩增“宁体汇”线上“低、免”场馆至203家,惠民111.9万人次。加强设施维护,保持“10分钟体育健身圈”覆盖率、完好率100%。积极开展网络赛事活动、居家健身、线上健身指导服务,组织体育进社区公益活动。精心办好第22届市运会、2020南京马拉松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等品牌赛事活动。通报表扬110家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和110名先进个人。加强体育社团党建工作。免费体质监测服务5.8万余人次,举办全民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70场。二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备战训练,推进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稳步提升。“省市联办”优秀运动队获全国锦标赛(冠军赛)金牌10枚,青少年运动员获省级锦标赛金牌105枚、总分2265分,位列全省第一。一名拳击运动员获得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。成立两个省级运动管理中心和省市企联办省级滑板队。组建34个省运会项目备战教练员队伍,编制田径、篮球和排球三个项目发展计划。命名19所初中体育后备人才示范学校、236所体育特色学校,9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成为省级奥林匹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。三是多措并举稳企业促消费,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稳中有进。以总分第一入选首批“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”,新增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(项目)3个、国家精品体育旅游项目2个和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1家,体育产业总规模预计超过1000亿元。安全有序推进体育企业复工复产,联合颁布实施“九条举措”,提前拨付体育扶持资金34个项目2710万元,安排200万元“以奖代补”首届南京“十强”体育企业,专项资金补贴1429家体育彩票站点。运用新媒体举办体育明星直播带货等营销活动,办好5场“夜之金陵体育相伴”体育夜市活动,向市民发放20万套总价值1000万元“体育健身消费券”,通过“宁体汇”补贴健身群众668.7万元,促进自付消费897.8万元。成功举办“金洽会”之世界体育名城发展峰会暨南京市体育产业大会,集中签约13个重点体育产业项目。推进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链医体板块强链补链。四是紧盯改革重点任务,推进足球改革发展持续深化。联合制定实施社会足球场地规划建设运营使用管理办法及奖补办法,新建166片社会足球场地,超额完成省定目标,完成率达162.7%。完成“国家级足球青训基地”选址规划。启动足球精英训练营区级分营建设。11个行政区组建区级足球运动协会。支持南京枫帆足球俱乐部征战中乙联赛。五是夯实体育发展基础,加强政策规划研究和风险防控。开启南京体育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及子规划编制工作,开展《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》评估工作。指导各区做好行政球探比分网_篮球即时比分,实现“全程网办”和“一链通”。顺利完成市安全生产问题巡查整改和“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”中承担的任务,不间断开展全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,依法对全市327家高危体育场所进行执法检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新 | 本年新 | 对外公开总数量 |
规章 | 0 | 0 | 0 |
规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许可 | 0 | 0 | 0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 347 | 448 | 795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处罚 | 4 | -4 | 0 |
行政强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 0 | ?0 | 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采购项目数量 | 采购总金额 | |
政府集中采购 | 2 | 311.3万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 科研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2 | 2 | |||||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1 | 1 | |||||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2 | 2 | |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 |||||||||
(三)不予公开 | 1.属于国家秘密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||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||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 |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||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|||||||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|||||||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 1 | 1 | |||||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|||||||||
(五)不予处理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||||||||
2.重复申请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|||||||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处理 | |||||||||
(七)总计 | 3 | 3 | |||||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????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 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 复议后起诉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
? | ?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(一)存在的问题
1.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;
2.相关制度建设还待进一步完善。
(二)改进措施
1.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,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,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;
2.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,规范工作规程,明确责任分工,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;
3.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,充分征求公众意见,推动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;
4.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,及时更新网站内容,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、信息发布等工作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